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(qū)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(“4.13”重要講話)精神,《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》、國務院國資委《關于印發(fā)<國有企業(yè)改革“雙百行動”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提出的改革要求,海南省國資委認真履行職責,積極推動海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海建集團)實施集團層面混改,進一步解決企業(yè)機制缺乏活力、發(fā)展滯緩等瓶頸問題。
海南省國資委通過與中央企業(yè)、知名民營企業(yè)座談,聽取其參與海建集團混改的意見建議;學習兄弟省市建工企業(yè)實施混改經驗;聘請中介服務機構作為混改重組咨詢顧問等多種方式,研究提出了《海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混改方案與實施初步建議》。此外,為更好地指導省屬國有企業(yè)實施混改工作,2019年又研究出臺了《關于分層分類有序推進省屬國有企業(yè)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實施意見》等6個規(guī)范性、指導性文件,混改制度體系持續(xù)建立完善。
近日,《海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混改方案與實施初步建議書》經海南省人民政府專題會議審議,原則同意海南省國資委采取相對控股的方式支持海建集團混改。下一步,海南省國資委將指導海建集團開展審計、評估、清產核資等混改前期基礎工作,并面向全球發(fā)布了海建集團混改預公告,廣泛征集意向戰(zhàn)略投資者。